(一)用人單位與海外高層次人才達成初步意向后,填寫《人才引進申報書》,按程序報四個申報平臺牽頭組織單位;
(二)牽頭組織單位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提出建議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專項辦公室;
(三)專項辦將人選提交千人計劃顧問組審核后,報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審批
千人計劃
千人計劃網 申報千人計劃的四個平臺及具體要求千人計劃設立了四個平臺,接受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家重點創(chuàng)新項目平臺 為《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06-2020年)》所確定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863計劃、973計劃等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臺申報。
申報本平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劃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家重點創(chuàng)新項目涉及的產業(yè)領域,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或擁有市場開發(fā)前景的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
2、在海外承擔過與國家重點創(chuàng)新項目相關的重大項目,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fā)能力。
本平臺的申報評審工作,由科技部會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實施。
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平臺 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臺申報。
申報本平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劃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fā)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
2、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本平臺的申報評審工作,分別由教育部、科技部牽頭組織實施。
企業(yè)和國有商業(yè)金融機構平臺 為企業(yè)和國有商業(yè)金融機構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通過本平臺申報。
申報本平臺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應符合千人計劃人選的基本要求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能夠促進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
2、具有豐富的金融管理、資本運作經驗,在業(yè)界有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