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通知
閩學位辦〔2018〕17號
各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jiān)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精神,為建立與完善研究生培養(yǎng)的質量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和學位授予質量,經研究,決定開展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優(yōu)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ㄒ唬┭芯可鷥?yōu)秀學位論文
參加本次評選的學位論文,應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本省學位授予單位獲得博士、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
(二)本次評選不接受下列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2.攻讀博士(碩士)學位期間在本學科高水平期刊未發(fā)表過學術論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導師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3.涉密的學位論文。
二、評選數額及推薦限額
全省評選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50篇左右、優(yōu)秀碩士學位論文220篇左右。論文抽檢中有出現“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單位,扣除一定比例的優(yōu)秀學位論文推薦名額,具體推薦限額附件1。同一單位在同一學科中申報的博士學位論文原則上不超過2篇,碩士學位論文原則上不超過3篇。各校嚴格按照分配限額申報,超出限額部分將不給予認定。臨床醫(yī)學等學科在不突破學校額度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學科的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