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是一種表示實際情況的信息。處理機構,例如人腦,把這種信息與原來預想的情況進行比較。
2.邏輯與表達
不同文化背景的國家有不同的思維方式,這導致表達方式也不同。比如:英語常用句子結構是主語一動詞一賓語一狀語,但是漢語常用句子結構是主語一狀語一動詞一賓語。定語的位置也不同。英語定語特別是短語和從句經(jīng)常后置,而漢語的定語總是前置,不管它是一個詞、一個短語還是一個從句。此外,英語動詞有一個復雜的時態(tài)、體態(tài)、語態(tài)和語氣體系。翻譯時應注意這些因素。請看下面的例句:
There can be no sunshine without shadow.
上面的句子使用了雙重否定。請判斷下面三種譯文中哪種正確。
沒有陰影就不可能有陽光。
沒有陽光就沒有陰影。
有陽光就可能有陰影。
從邏輯概念的角度看上面三種譯文,a)明顯錯誤,因為陰影不是陽光存在的前提;b)也不正確,b)與客觀事實不一致,它排除了 一個事實:有光就有影,不管是日光還是燈光。c)才是正確的譯文:既傳達原文的意義又符合漢語的用法與邏輯。
當把一種語言翻譯為另外一種語言時,譯文的句子成分安排是按照譯語的邏輯思維方式進行的。有時,譯員也許覺得已經(jīng)充分理解原文,而且對譯文的表達方式很滿意。但有時這也會判斷錯誤。例如: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sign the following statement,“I agree to submit to a chemical test of my blood, breath, or urine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the alcohol or drug content of my blood when testing is required by a peace officer
acting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s 23137 or 23157VC.”
車管處將要求你簽署以下聲明“在治安官根據(jù)法規(guī)第 23137或23157VC款提出時,我同意接受以我的血液、呼吸和尿液的化學檢驗,以判定我血液中的酒精或藥物含量。”
這段短文摘自美國車管處的文件。如果drug是能治病的藥物,那么這種測試毫無意義。因為人病了就要吃藥。警察沒理由做這種測試。這個測試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為什么警察要確定一個人血液中的the drug content?按理說應該由醫(yī)生來做這種測試。由警察測試不合邏輯。因此,drug在這個語境中最可能的意思是毒品。從邏輯上看,警察是關注是否有可卡因、大麻或者麻醉品之類可能影響駕駛的因素。那才是測試的真正目的。如果注意邏輯思維,可以避免很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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