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ㄒ唬?未經批準,擅自在華合作舉辦教育考試或設立考點,未履行備案手續(xù)的;
?。ǘ?申請舉辦考試時弄虛作假的;
?。ㄈ?以合作舉辦教育考試為名非法營利的;
?。ㄋ模?在考試過程中嚴重違反考務程序的;
?。ㄎ澹?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 對本辦法中的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