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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關通知會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布。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外語聽力與口語、專業(yè)綜合面試。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資格審查
復試階段將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屆時考生須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5)以國外學歷報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未畢業(yè)的自考生,還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證)。自學考試的考生要求注冊學籍在2019年12月以前,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日期同上)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3.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科目見復試方案)。
第十條 體檢
體檢時間:考生在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第十一條 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以及檔案(工作)單位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二條 學習年限
研究生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習年限2-4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習年限3-5年。
第十三條 住宿及收費
全日制學生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住宿。具體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請見湖南省物價局最新文件。
第十四條 違規(guī)處理
對于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 其他注意事項
1.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變動,請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相關通知為準。有關業(yè)務課考試的問題咨詢,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lián)系。
2.湘潭大學應屆畢業(yè)生的檔案和學習單位統(tǒng)一填寫為“湘潭大學XX學院”,通訊地址為“湘潭大學XX學院XX班”。
3.請考生報名后不要變更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以免影響網上確認(現(xiàn)場確認)、復試、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等后續(xù)工作。
4.監(jiān)督電話: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0731-58298628
5.學?;拘畔?/p>
單位代碼: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411105)
聯(lián)系電話:(0731)58292051(研招辦) 傳 真:(0731)58292695
網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聯(lián) 系 人 :黃老師 吳老師
熱忱歡迎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在職人員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
湘潭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yè)目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