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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譯交際說。奈達把通訊論和信息論用于翻譯研究,認為翻譯就是交際(Translating means communicating)。二次大戰(zhàn)后,不僅廣告家、政治家、商人十分重視語言的可懂性,而且學者、作家、編輯、出版家和翻譯家也都認識到:任何信息倘若起不到交際作用,就毫無價值可言。因此,評判一篇翻譯是否成功,首先要看它能否被接受者即時看懂,能否起到思想、信息、感情的交流作用。于是,在翻譯研究領域里,諸如“交際翻譯”、“功能翻譯”以及與之相關的“同等反應論”、“同等效果論”、“同等作用論”、“同等力量論”等形形色色的名稱與說法,猶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而奈達所提的“翻譯即交際”以及下面討論到的他的“讀者反應論”、“動態(tài)對等論”、“功能對等論”,也就成了西方翻譯研究領域交際學派的一個重要代表。
奈達“翻譯即交際”一說的理論基礎是語言共性論。奈達和雅各布森一樣,認為世界上所有的語言都具有同等的表達能力,能使說該語言的本族人表達思想,描述世界,進行社會交際。論點立足于一個“同”字,例如,在生產(chǎn)力比較發(fā)達的國家,語言中會出現(xiàn)不少科技詞匯,而在生產(chǎn)力不太發(fā)達或很低的國家,語言中便可能缺乏科技詞匯,但這并不等于說后者在表達能力上次于前者,而只能說明在不同的語言里,人們對于語言有不同的要求而已。缺乏科技詞匯的語言,并不是因為該語言不能產(chǎn)生科技詞匯,是因為說該語言的人沒有或暫時沒有使用科技詞匯的要求。一旦有了這種要求,語言中就會出現(xiàn)相應的詞匯,或是“土生土長”的科技詞匯,或是從外來語移植過來的“洋”詞匯。總之,各種語言的表達效能是一致的。
奈達認為,翻譯的首要任務是使讀者看了譯文就能一目了然。這就是說,翻譯的行文要流暢自然,讀者無需源語文化背景知識就能看懂。這就要求在翻譯中盡可能少地搬用生硬的外來語,盡可能多地使用屬于接受語的表達法。例如,在蘇丹的一種語言里,對“悔過自新”這一說法如采取直譯,就會使人們感到茫然,而應譯成當?shù)厥煊玫摹霸谀衬橙嗣媲巴厣贤绿怠?。又如,在沒有“雪”的語言里,“白如雪”可能令人不解,而應說“白如霜”或“白如白鷺毛”等相應的慣用法。又如在古代的西方,人們見面打招呼的習慣是彼此“神圣地親吻”,而到現(xiàn)在則應變成“非常熱情 地握手”。
在某種意義上,翻譯交際說是奈達翻譯思想第二發(fā)展階段的主要標志之一,也是他整個思想體系最大的特點之一。特別是在《翻譯理論與實踐》發(fā)表以后,奈達的翻譯交際理論在西方翻譯界,包括東歐和蘇聯(lián)翻譯界,都產(chǎn)生了很大影響,這一點從德國萊比錫學派的許多理論家如卡德、紐伯特以及蘇聯(lián)交際功能派的利沃夫斯卡婭等人的著述里即可看出。
(三)動態(tài)對等說。這是奈達翻譯理論中最為人們熟悉的一個說法。所謂動態(tài)對等的翻譯,實際上就是翻譯交際理論指導下的翻譯,具體說來是指“從語義到語體,在接受語中用切近(原文)的自然對等語再現(xiàn)源語信息”(Nida et al,1969: 1)。在這個定義中,有三點是關鍵:一是“自然”,指譯文不能有翻譯腔;二是“切近”, 指在“自然”的基礎上選擇意義與原文最接近的譯文;三是“對等”,這是核心。 “自然”也好,“切近”也好,都是為尋找對等語服務的。翻譯中沒有絕對的對等,但譯者應在尋求“切近而又自然的對等語”上下功夫。在這一方面,翻譯必須達到四個標準:(1)達意;(2)傳神;(3)措辭通順自然;(4)讀者反應相似。很明顯,要達到這四個標準,內容與形式之間無疑會出現(xiàn)某些難于調和的矛盾,有時不是形式讓位于內容,就是內容讓位于形式,在一般情況下,為了保存內容,必須改變表現(xiàn)形式。內容是首要的,但同時又不能絕對化。應當看到的是,在任何語言信息中,內容和形式往往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特別是在文學翻譯中只管內容不顧形式,通常 反映不出原文的美感,使譯文顯得枯燥無味;只顧形式不管內容,則不能忠實地表 達原文的信息,使譯文顯得華而不實。譯者不得機械地理解內容與形式統(tǒng)一、內容先于形式的原則,因為說到底,翻譯(特別是譯詩)是一種“再創(chuàng)造”,而不是“再生產(chǎn)按照奈達的定義,動態(tài)對等的翻譯不等于傳統(tǒng)上的“自由翻譯”或“活譯”,因為動態(tài)對等翻譯有嚴格要求,它要求接受語文本在不同的語言結構里盡可能完滿地 再現(xiàn)源文本旨意;而自由翻譯或活譯則沒有此種要求,自由翻譯往往是譯者毫無節(jié)制的自由發(fā)揮。
雖然奈達的翻譯交際理論和動態(tài)對等之說一直到60年代、70年代才廣為人知,但這些基本理念在他的早期研究中即開始形成。事實上,自50年代他擔任美國圣經(jīng)公會翻譯部執(zhí)行秘書數(shù)年之后起,奈達即已開始用動態(tài)對等翻譯理論來指 導《圣經(jīng)》翻譯的實際工作。當年出版的《圣經(jīng)?現(xiàn)代英語譯本》就是根據(jù)這個理論譯成的。該譯本出版后,贏得了讀者普遍贊譽。從50年代直至今時今日,特別是在美國圣經(jīng)公會組織的翻譯項目中,譯者普遍遵循的一直是動態(tài)對等翻譯理論。因此,至少在《圣經(jīng)》翻譯領域,奈達的這個理論較好地顯示出了它的實用價值。
(四)翻譯功能說。奈達從社會語言學和語言交際功能的觀點出發(fā),認為翻譯 必須以讀者為服務對象。要判斷一部譯作是否譯得正確,必須以讀者的反應為衡 量標準。譯文讀者作出的反應如果基本等同于原文讀者對原作的反應,那就可以 認為這部譯作是成功的。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注意語言交際的動態(tài)特質,不僅要考 慮到語言詞匯本身的意義和翻譯,同時還要考慮到在語言交際中由于各種因素和 語言環(huán)境所產(chǎn)生的語用意義以及這種意義的翻譯。動態(tài)地再現(xiàn)原文主要表現(xiàn)在對 以下因素的考慮:(1)語言交際的內容;(2)語言交際的參與者(包括作者與讀者);(3)說話寫作的過程;(4)語言交際中使用的具體語言(如特定方言);(5)傳遞內容 的具體方式。這就是說,翻譯要想達到預期的交際目的,必須使譯文從信息內容、 說話方式、文章風格、語言文化到社會因素等方面盡可能多地反映出原文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