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證留學(xué) |
- 筆譯 |
- 口譯
- 求職 |
- 日/韓語 |
- 德語
當代西方比較成熟的譯論也常常表現(xiàn)出本位觀照的四個特征 (有目的性、通體性、充分理性和主客體相結(jié)合,見以下論述)。 當代譯論家勒弗維爾(Andre Lefevere)曾經(jīng)總結(jié)過西方譯詩的七種對策。我們可以從這七種對策的取舍品評中看到他的本位態(tài)度:
(1)音位翻譯(phonemic translation):即試圖在雙語音位對應(yīng)上下功夫,以取得音律效果為目的的譯詩法。由于目的性很有限,對SL缺乏多維審視,過于注重客體(SL),同時忽視主體(譯者)的理性分析(主要指“意義”),勒氏認為這種譯詩法的“整體結(jié)果”(overall result)很差。
(2)直譯(literal translation):即“詞對詞”的翻譯,導(dǎo)致對原詩意義的歪曲,譯詩亦“詩不成詩,句不成句”。詞對詞的直譯是“外位觀”翻譯原則的具體表現(xiàn)之一。因此,在當代,直譯詩歌理所當然地成為“不可取”。
(3)音步翻譯(metrical translation):即試圖在雙語音步 (拍節(jié))對應(yīng)上下功夫,以取得格律效果為目的之譯詩法。勒氏認為,這種方法“只注意到SL的一個方面,卻損及了TL的所有方面”,與音位翻譯的缺點相同,也是不可取的。
(4)將詩歌譯成散文(poetry into prose):即所謂“散文化”。勒氏認為將詩散文化不僅損及原意,也損及 “交流價值”(communicative value)和原詩的句法結(jié)構(gòu)形式,其結(jié)果與(2)、(3)相同。散文化取消了詩的特征,顯然缺乏有傳感目的的通體觀照。
(5)押的翻譯(rhymed translation):這時譯者處在格律和韻腳的夾擊中,勒氏認為此法試圖以有限的(兩種形式美)目的性來取代意義的“交流價值”,實在 “因小失大”。詩的“形式”美只有在保證“意義”傳遞的(多維)通體觀照下,才有意義。
(6)譯成無韻詩(blank verse translation):雖然是由有韻SL譯成了無韻TL,但詩仍然是詩。譯者注意到了譯詩的諸多局限;同時他也注意到了要保證“意義傳遞”的較高的準確性以及較高程度的可讀性。因此,這種譯詩法是可取的。
(7)闡釋性意譯(interpretation):即保留了原詩的實質(zhì)內(nèi)容(substance of the SL text),不拘泥于形式 (form),譯者可以借助種種模仿手段(imitations),譯出有自己的特色的詩歌譯品(versions)。這大概是當代西方詩歌翻譯方法論的主流。
當然,從更廣泛的翻譯實際來看,譯詩法可能多于以上七種,特別是就漢外詩歌互譯而言,我們引“勒氏七法”意在說明,勒弗維爾的譯詩研究正是本著他的西方本位觀從“英詩外詩互譯”的現(xiàn)實出發(fā);他不可能越俎代庖,提出“漢詩外詩互譯” 或“日本詩歌與外詩互譯”等等與其本位截然無關(guān)的翻譯規(guī)范和方法論。
責(zé)任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