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翻譯應當從人出發(fā),特別是從譯者的感受出發(fā)。翻譯的后殖民理論往往過分強調(diào)社會文化對于翻譯的影響,忽略了人的自由、人的創(chuàng)造性以及人的沖破霸權(quán)的本能,因此都是離經(jīng)叛道的理論。很明顯,魯賓遜的這個觀點帶有強烈的反文化學派的色彩。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強調(diào)翻譯過程中譯者的中心能動作用,這又使他的思想接近文化學派的譯者“操縱”觀。其實,從根本上看,魯賓遜強調(diào)人作為決定因素的譯者中心論和強調(diào)文化環(huán)境因素的文化學派翻譯理論,也就是魯賓遜所說的后殖民理論之間并無本質(zhì)的沖突。不錯,翻譯說到底是一項人的活動,翻譯過程中的一切決定最終都是由譯者這個人來作出的。然而,譯者在進行抉擇的整個過程中,始終都會受到各種因素,包括種種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譯者的最終抉擇權(quán)無疑也只是一種相對的,而非絕對的不受干預的權(quán)利。因此說到底,魯賓遜的基本翻譯思想仍屬于文化學派的大的范疇。這一點,在他的主要論著中都得到了清楚的說明。
用修辭格來解釋翻譯類型是一種創(chuàng)新的理論嘗試,翻譯理論的構(gòu)建應該是一個開放的、不斷對話的過程;舊的理論應該在這個對話過程中不斷被消解、被新的理論架構(gòu)所替代。兩種語言與文化之橋不是一次翻譯就可以建成的。“在現(xiàn)實世界里,語言是那么豐富,那么飄浮不定,那么具有人性,讓它靜止不動,等待橋梁建 成完工是不可能的,甚至幾個世紀的時間都是不夠的?!币虼?,應當不斷尋求用創(chuàng)新的視角來看待翻譯,闡釋翻譯。在這個意義上,從修辭和人類行為的角度,而不是從傳統(tǒng)的文本結(jié)構(gòu)上來看待翻譯的本質(zhì),這不失為一種能啟迪思維的新方法。按此方法,我們可以把翻譯分為以下六種類型:(1)換喻型翻譯(metonymy); (2)提喻型翻譯(synecdoche) ; (3)暗喻型翻譯(metaphor); (4)諷喻型翻譯(irony); (5)夸張型翻譯(hyperbole); (6)轉(zhuǎn)喻型翻譯(metalepsis)。前三種類型都是要尋找目標文本和源文本對等的類型。換喻型翻譯是把源文本的部分內(nèi)容替換為目標文本的部分內(nèi)容,兩種文本都不是全部展現(xiàn)。提喻型翻譯是以部分替代整體,其目標文本是對源文本一種減縮,如電影字幕必須減縮到可以在演員 說話的那段時間里放映完畢。暗喻型翻譯是以目標文本的整體來替代源文本的整體,使目標文本和源文本完全等同,例如英文版的《奧德賽》可以當作希臘原版的 《奧德賽》來閱讀,希臘原版的《奧德賽》也可以當作英文版的《奧德賽》來閱讀。諷喻型翻譯承認翻譯是仿造事實,或者直接否認完美翻譯的可能性,或者又不否認完 美翻譯的可能性??鋸埿头g是指對源文本進行修正、改進或“夸大”;亦即說,譯 者把一個“低劣的”源文本拔高,在目標文本中加入譯者自己的觀點和見解,創(chuàng)造出一個原作者的意圖。轉(zhuǎn)喻型翻譯是面對翻譯行為在時間上的多種悖論,比如,荷馬聽起來不能像現(xiàn)代詩人,他也不能說英語,但是要用英語對他進行翻譯,那是荒謬的,譯者的出路在于忽略文本的時空悖論,創(chuàng)造一個虛幻的譯本時空,目的在于為相應的讀者(無論是現(xiàn)代的還是古代的讀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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