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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譯詩善于傳達詩意,尤其是全詩的總體效果。但是,從最后這個錯誤例子中,也可以看出詩人的有意以訛傳訛,確如錢鐘書研究林譯時指出的那樣:是有其持色的。因為對于譯文效果究竟如何,真正的栽判者應該是以譯入語為母語的讀者,所以,我曾經和幾位美國學者研究這一行詩。我提出了三個方案,他們一致同意菲諾羅沙的an old acquaintance(老相識)沒有詩意,而對另外兩個方案即龐德的Ko-jin (可金)和另一個可能的譯法 my old friend (老友),卻有不同的意見,有的認為“老友”好, 有的認為“可金”好。這后一種意見認為這個名字聲音好昕,放在一首詩的開頭里得親切、自然,而又帶有一點拾當的異國(中國) 情調。
這并不是貶低林紓和龐德譯作的價值。在文學史上,他們的地位是不可忽視的。第一、因為他們介紹了當時還非常陌生的異國文化,在文化交流上有貢獻;第二、也許這是主要的,他們本人的才華使他們的譯作成了本國語言中有價值的作品。但是,不能因為是好的作品,就說它是好的翻譯。比較恰當的辦法,也許是把它們作為另外一類加以評估。錢鐘書以為這類作品是“借體寄生的東鱗西爪的寫作”,這一論斷不失為準確的定義。用一個簡稱,這類譯伴也許可以叫做“譯寫”。這樣的認識,也比較符合他們從事這項事業(yè)的實際情況。在他們的事業(yè)中,發(fā)展翻譯藝術并不是一個主要因素,從動機到效果都是如此。肯納認為,龐德譯中國詩,主要是因為這符合他自己詩歌藝術的傾向,他譯詩的主要成就,不在于翻譯的好壞,而在于為當時英詩的發(fā)展開拓了新的道路。
然而,我們?yōu)榱颂岣叻g的理論和實踐,卻不能不撇開對于他們來說是主要的因素,而集中考慮對我們來說是主要的問題,這就是翻譯的原則。他們在譯寫實踐中實際推行的原則,正是后來在三十年代有人公開提倡的“寧順而不信”這個原則已經被魯迅先生批臭,但是至今仍有人在實質上奉行不渝。這樣做的人,如果也和龐德那樣有他自己事業(yè)上的需要和超群的才華,當然也可以象他一樣產生有價值的譯寫作品,但是如果既缺乏藝術創(chuàng)造的條件,又不是為某個事業(yè)作貢獻,而只是把目光集中在市場上的名利(據錢鐘書先生分析,林紓后期就是如此),事實證明他們的“作品”不過是市場上的廉價商品,和嚴肅認真的翻譯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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