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組織保障。明確各級要切實加強對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開展教師節(jié)慰問調研活動,并建立教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是強化經費保障。強調各級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yōu)先保障,明確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不納入“三公”經費預算限額,同時強調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投入教師隊伍建設的積極性。
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列入督查督導工作重點內容,每年開展一次專項督查,并將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